各乡镇(街道)、园区、基地:为兑现《高安市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鼓励支持“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重要招商不停步”七条措施》(高办字〔2022〕4号)文件中“对春节期间不停产,2022年一季度产值较2021年同期增长15%(含)以上且2022年一季度用电量较2021年同期增长10%(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含2022年第一季度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发放在岗员工稳岗补贴和企业生产用电补贴,稳岗补贴按照1月31日-2月8日200元/天/人的标准发放,补贴人员原则上应属企业实名制认证的在册在岗员工,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受益财政各承担50%,生产用电补贴由市财政给予2月份当月用电总量每千瓦时0.1元的标准发放,单个企业用电补贴上限为50万元,”稳产补贴惠企政策,请各乡镇(街道)、园区、基地认真按照文件规定,组织所属规上工业企业进行申报,严格把关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21年4月18日前(逾期不报视同放弃)报至工信局经济运行股,纸质版盖好章交工信局103室,附件:1、2022年规上工业企业稳产补贴申请表2、2022年规上工业企业稳员补贴审核汇总表3、2022年规上工业企业用电补贴审核汇总表高安市工信局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