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磨沟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创造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水磨沟区科学技术局组织起草了《水磨沟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创造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77号水磨沟区科学技术局邮编:830018邮箱:smgkjj@163.com水磨沟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7日附件:水磨沟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创造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创造实施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第八条奖励标准(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1.企业获得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并实现转化应用的或驻区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水磨沟区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二)知识产权创造实施奖励1.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得的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科技成果并转化实施的,第十一条评价标准及申报资料(一)申请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应符合的条件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的成果,(二)知识产权创造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应符合的条件需提供科技成果持有证明(包含第二条所列各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生产过程、创新产品的应用报告(应写明可判断的依据:包括以技术成果形成的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第十二条审核程序(一)职责分工1.水磨沟区科技局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发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奖励受理通知,(2)联合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知识产权创造实施奖励受理通知,组织专家对知识产权创造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评审和核实,(5)拟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创造实施项目奖励计划,2.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联合水磨沟区科技局发布知识产权创造实施奖励受理通知,组织专家对知识产权创造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评审和核实,通过水磨沟区科技局、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审核、专家评审、拟奖励项目名单网上公示等程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