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属于失业状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二、申请材料1.《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1份),3.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可(部门间可协查的无需提供),三、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