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83号)精神,各有关企业(单位)自主申请农产品市场网络项目资金,各有关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行文推荐申报,市商务局经研究拟因素法下达2023年农产品市场网络项目资金546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材料寄达三明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598-8241973通信地址:三明市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11层附件2023年农产品市场网络项目资金安排表县(市、区)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清流县大田县合计金额(万元)29560335810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