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市场主体“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二)系统引导“产转法”,其他县(市、区)每年推动“产转法”企业不少于3个、引进落地企业总部不少于1个,对符合纳统标准和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引导转企,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全面落实已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制定支持“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企业的政策措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二)实行升规纳统激励政策,会同市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出台“个转企”支持政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四)加强企业用地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六)加大金融支持政策,开发符合“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企业发展阶段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个转企”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做好“小升规、产转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附件2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任务目标分解表工作任务年度目标责任单位合计2023年2024年2025年个转企6900家2300家2300家2300家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产转法每年每个县(市、区)推动“产转法”企业5个、引进落地企业总部2个任城区、兖州区、邹城市、济宁高新区每年每个县(市、区)推动“产转法”企业3个、引进落地企业总部1个泗水县、曲阜市、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120家370家350家400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3300家1300家1000家1000家市商务局规上服务业企业900家300家300家300家市发展改革委资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企业800家300家200家300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合计6120家2270家1850家20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