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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遂昌“龙谷”茶区域公共品牌营销店奖补事项通知

遂昌县人民政府 | 2023-12-11
鼓励市场主体设立遂昌“龙谷”茶品牌营销专柜和旗舰店,经研究决定对在遂昌县辖区内开设遂昌“龙谷”茶品牌营销店的主体给予奖励,二、奖励条件(一)遂昌“龙谷”茶品牌营销店,店铺内关于遂昌“龙谷”茶文化内容介绍不少于2幅,(二)遂昌“龙谷”茶品牌营销店门面招匾、专柜门楣等需统一标准,(四)营销店专柜或旗舰店规模、运营、形象设计、购物环境、商品管理、经营服务管理的具体要求详见《遂昌“龙谷”茶品牌营销专柜(旗舰店)奖励评分表》(附件3),实地评分低于85分不予奖励o三、奖励标准(一)在遂昌县城主城区开设遂昌“龙谷”茶品牌营销店(专柜),在各乡镇及主要风景区开设遂昌“龙谷”茶品牌营销店(专柜)经实地验收择优评选4家,(二)在遂昌县境内县城主城区开设遂昌“龙谷”茶品牌旗舰店,附件1:遂昌“龙谷”茶品牌营销店奖补事前事项申报表附件2:遂昌“龙谷”茶品牌营销店奖补申请表附件3:遂昌“龙谷”茶品牌营销专柜(旗舰店)奖励评分表遂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月日附件1遂昌“龙谷”茶品牌营销店奖补事前申报表主体名称企业所在地法人姓名联系电话门店地址门店面积展示面积申报类别¨经销店¨旗舰店门店情况介绍申报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乡镇(街道)初审经办人签字:科室长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单位盖章)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经审核,经办人签字:科室长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单位盖章)附件2遂昌“龙谷”茶品牌营销店奖补申请表基本情况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户填写身份证号码对公账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门店地址门店面积展示面积申报奖补内店面基本情况介绍申报主体承诺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申报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经办人签字:科室长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单位盖章)公示情况附件3:遂昌“龙谷”茶品牌营销专柜(旗舰店)奖励评分表项目评分内容评分标准自评分验收评分规模、运营(35分)营业面积达标得10分,5在店铺醒目位置统一布置遂昌“龙谷”茶文化内容得5分,5商品管理(15分)专柜陈列遂昌“龙谷”系列茶产品能满足顾客购物基本需求得5分,5经营、服务(10分)有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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