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各相关单位:根据《“天工之城”推动三创融合发展的补充意见》(遂委办发〔2021〕19号)文件规定,确认未发现有涉税刑事案件、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并按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确认截止目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2021-2022年度奖励兑现资金共计183994.18元,奖励7.70元,奖励126265.41元,奖励7638.48元,奖励14522.87元,奖励6058.03元,奖励9501.69元,年纳税销售额首次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的条款,兑现奖励资金为20000元,遂昌县两山转化发展中心2023年12月11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