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商服贸函〔2021〕12号),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对37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13个申请城市2022年度服务外包发展情况开展了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24日-10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商务部(服贸司),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谢宜真电话:010-65197399传真:010-85093150附件:2022年示范城市评价结果商务部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