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宜宾市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工办发〔2023〕7号)《关于印发〈宜宾市项目制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81号)《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经纪人”项目制培训的实施方案》(高人社发〔2023〕28号)要求,培训机构开展劳务经纪人项目制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照人均600元/人/期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现将宜宾市懿航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报211人劳务经纪人培训补贴126600元,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受理部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联系电话:0831-5365461、0831-5230605;邮政编码:645154;邮箱:2685043576@qq.com附件:高县劳务经纪人培训合格人员名单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8日(撰稿人:王俐;审核人:谭清敏;审签人:王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