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大豆规模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给予补助,其中2022年南安市澎城家庭农场种植61.67亩,2023年南安市盛农家庭农场种植面积110亩,合计补助资金5.15万元,现拟将泉州市级补助资金5.15万元拨付给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2月14日,市种植业服务中心:0595-86382701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附件:拟下拨泉州市级2022和2023年大豆规模种植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8日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七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730号)文件精神,对我市大豆规模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给予补助,其中2022年南安市澎城家庭农场种植61.67亩,2023年南安市盛农家庭农场种植面积110亩,合计补助资金5.15万元,现拟将泉州市级补助资金5.15万元拨付给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2月14日,请向南安市种植业服务中心或驻局纪检监察室反映,市种植业服务中心:0595-86382701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附件:拟下拨泉州市级2022和2023年大豆规模种植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