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邛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邛崃市2023年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我市范围内实施的邛崃市2023年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项目,建设内容为购买农业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前期,镇(街道)已对项目实施完毕的83个家庭农场或合作社进行了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对其中的25个进行了抽验,结论均为合格,现将83个家庭农场或合作社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邛崃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028—60463735)、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28-88798285),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通讯地址:邛崃市善政街57号,特此公示,附件:邛崃市2023年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2023试点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邛崃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