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业生产作业环节配置适宜的农业机械装备,形成机艺融合的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技术规范,提升基地(园区)智能农机装备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应用水平,实现基地(园区)农业生产作业精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基地(园区)制定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标准和社会化服务标准,三、组织实施1.申报流程(1)申报主体根据《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建设指引》(试行)(附件1)和《2023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市农业农村局对基地(园区)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管理,重点对实施单位的建设进展情况、实施单位生产经营情况、验收结算和机械装备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和服务指导,电话:0516-86118032附件:1.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建设指引(试行)2.2023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8日附件1: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建设指引(试行)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应建设有智能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基地农机作业及信息的可视化、智能管理和信息化调度,所有智能农机装备实际用于农业生产且能够实现大田作物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精准化作业,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装备配置推荐表作业环节机具名称功能用途建议参数备注动力机械智能拖拉机提供作业动力根据田块规模及挂接机具合理配置动力,应选用清洁热源根据生产规模或服务规模配置设备管理智能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各类装备进行监控和调度应配置可视化管理平台和移动管理终端附件2:2023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专项名称:工作任务名称:实施项目名称:实施项目编号:实施单位名称(盖章):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财政部门(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一、实施范围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单位:万元实施内容资金来源合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四、实施进度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