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听取并审查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报告,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工作规范,2.组织龙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等工作,3.向市评委会报告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情况,组织初步入选龙港市市长质量奖企业(组织)名单公示活动,市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组织)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不超过8家企业(组织)作为龙港市市长质量奖候选企业(组织)提交市评委会,市评审办对初步入选龙港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名单进行公示,五、保障与监督(二十)获评龙港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名单由市政府进行公布,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广泛推广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获评企业(组织)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二十一)市评审办根据需要对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获评企业(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不再具备龙港市市长质量奖条件的企业(组织)由市评审办提请市政府取消龙港市市长质量奖称号,被撤销龙港市市长质量奖称号的企业(组织)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龙港市市长质量奖,(二十三)龙港市市长质量奖企业(组织)应持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二十四)参与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有关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