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现将广西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金斧勘察检测有限公司、合浦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申报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对该批企业申报情况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邮寄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198号),或直接向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9-7208101,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8日文件下载:2023年第五批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花名册.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