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5号)文件精神,现对申请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5—89088428,附件:2022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4月2日2022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序号单位项目名称拟补金额(万元)1诸暨市马剑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补助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