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做好《厦门市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规〔2022〕2号)兑现工作,加快培育一批元宇宙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通信等新兴数字产业企业,现将开展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入库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入库条件:(一)基本条件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厦门行政辖区内,(二)入库条件3.企业在元宇宙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通信等新兴数字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4.企业上一年度新兴数字产业领域业务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二、申报材料(一)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入库申报表(附件1),(二)在新兴数字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牵头起草行业及以上标准的证明材料,(四)新兴数字产业领域业务收入汇总表(附件2),企业于4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市工信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入库企业名单将在市工信局官网上公示,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申报单位材料虚假、入库后主要业务发生改变或存在其他情况不再符合入库条件的,四、政策支持入库企业可按《厦门市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规〔2022〕2号)规定,2031328地址: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612室邮箱:ljq@xmsia.cn工作交流QQ群:950238768(二)行业主管部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2896586地址: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3室附件:1.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入库申报表2.新兴数字产业领域业务收入汇总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