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知识产权后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阳市监知促〔2023〕150号)要求,经服务对象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及集体研究确定等程序,确定2023年度知识产权后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补助单位(详见附件),现将补助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共7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2023年度知识产权后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补助名单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8日附件:1.2023年度知识产权后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补助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