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人才办组织起草了《通川区人才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人才工作办公室2023年12月8日通川区人才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才为纳入“通川优秀人才库”的各级各类人才以及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优秀人才,通过组织、人社等部门新引进到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给予最高3万元工作经费补助,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项目资助资金,由组织单位给予荣誉获得者最高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由组织单位给予最高0.5万元、0.3万元、0.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1万元、0.2万元、0.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实习期间表现突出且留通川工作的给予0.5万元/人的奖励,为全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人才集中的重点企业配备人才服务专员,在通川工作的A、B、C、D、E类人才,在通川工作的A、B、C、D、E类人才,在通川工作的A、B、C、D、E类人才,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入库人才享受激励政策的申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