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扬科发[2023]87号)、《关于印发扬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扬科发[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仪征市拟推荐申报扬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2月8日起至12月14日止,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联系,联系方式:科技成果科0514-80858207联系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号附件:2023年拟推荐申报扬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汇总表.docx仪征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