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可供利用林木种质资源目录的通知各市(自治州)林业局,各有关单位:种质资源是选育植物新品种的基础材料,包括各种植物的栽培种、野生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植物的遗传材料,为促进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我局确定了我省第一批可供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目录(详见附件),应按照国家林草局《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林木种质资源是林业生产的基础,关系着国家生态安全、木材安全和粮油安全,提升公众对林木种质资源在科学研究、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等方面价值的认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规定,在实施国家造林绿化项目中,国家对林木种质资源享有主权,应当经国家林草局批准,附件:贵州省第一批可供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目录2023-12-08-公布第一批可供利用林木种质资源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