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响水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奖补政策》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现将《2021年响水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奖补政策》印发给你们,响水县人民政府2021年4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2021年响水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奖补政策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县农房改善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退出宅基地并按要求复垦到位的农户,农户与直系亲属共同购买商品房(直系亲属须是农村户口),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且自愿退出宅基地,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且复垦到位,建平房补助1万元/户,用于2021年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拆除房屋、退出宅基地并复垦通过验收,给予村级4000元/户工作经费,其中1000元/户用于村居干部工作考核奖励,3000元/户作为村居集体工作费用(拆除房屋清运费用等),县农房办对所有新型社区按月考核,奖补资金用于新型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