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局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景农发〔2018〕19号)政策规定,对2022年7月1日-2023年12月7日景宁县规模生猪养殖场从一级及以上种猪场引入种猪的,经规模猪场备案申报并提供相关凭证给予每头500元的一次性救济补助,经养殖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2022年7月1日-2023年12月7日景宁县规模猪场共引进种猪862头,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如实反映,联系电话:0578-5629337,附件:附件:2022年7月1日-2023年12月7日景宁县规模猪场一次性救济补助资金汇总表.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