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汽车更新消费,对年销售额排名全市前5名且同比增长10%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经认定为省级以上的智慧商店、绿色商场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励,支持县(市、区)提升改造步行街,对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限额以上预制菜企业给予不高于50万元奖励,单店当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励,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特色宴席落地餐饮企业的奖励餐饮企业1万元,每个单位和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力争更多县(市、区)成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区,对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各县(市、区)消费促进工作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