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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

东台市人民政府 | 2023-12-07
为做好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对我市承担的中央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的支持环节、扶持对象、申报条件、补助标准明确如下,二、扶持对象支持我市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四、补助标准村集体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省补资金不超过70万元,其它合作社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省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填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东台市上级财政扶持农业项目申请表》(附件3),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东台市上级财政扶持农业项目申请表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专项名称:工作任务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担单位名称(盖章):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财政部门(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一、实施范围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单位:万元实施内容资金来源合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四、实施进度本项目实施期限为个月,五、绩效目标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名称)指标值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2质量指标3时效指标4成本指标5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6经济效益指标7生态效益指标8可持续影响指标9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六、组织管理(一)项目组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二)项目联系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三)管理责任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附件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主体组织机构代码项目名称立项依据文件苏农计〔2023〕22号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万元财政资金万元项目所在地项目责任人联系电话项目申报主体承诺:1.本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项目主体负责人(签名)(公章)日期:附件3东台市上级财政扶持农业项目申请表项目申报单位(公章)上级项目申报通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苏财农〔2023〕48号)项目建设地点拟实施的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申请财政补助(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分项目标明数量、建设标准、单价、投资金额)申报文件列示的申报主体资格要求项目申报主体资格具体情况镇(区)审查意见分管负责人:财政部门负责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市农业农村局复审意见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复审人员:年月日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审查意见审查人员:年月日单位负责人:项目分管负责人:财务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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