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的通知》(乐农〔2022〕211号)和《乐清市农业农村局乐清市财政局关于确定第二批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项目主体的通知》(乐农(2022〕271号)文件精神,现将乐清市新建水果专业合作社等5家示范创建主体补助金额予以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8日起到2023年12月14日,共7天,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1、受理电话:6188012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附件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主体补助名单(第二批)序号申报单位项目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投资审定额(元)补助金额(元)(*80%)1乐清市新建水果专业合作社乐成街道民丰社区上敖经合社叶国其135066723331986291589032乐清市岭底乡利民水果专业合作社岭底乡夏林头村夏旭强151687720812276641821313乐清市淡溪畜禽果品专业合作社淡溪镇黄塘村陈永会136342006791747621398104乐清市岚帆杨梅专业合作社岭底乡张庄村赵珍138683265162483211986575乐清市意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南岳镇大崧上岙村厉斐之13567769170192849154279合计1042225833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