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善政办发〔2012〕167号)和《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嘉善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嘉善开展了第十七届嘉善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通过推荐申报、企业自愿申报,资料评审、现场审核和综合评审等环节,经十七届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拟授予嘉善三思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富申科技有限公司、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家单位第十七届嘉善县县长质量奖,拟授予浙江华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澳华饲料有限公司2家单位第十七届嘉善县县长质量奖提名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嘉善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反馈时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嘉善县人民大道820号电话:84233560传真:84231269嘉善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