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3〕73号)要求,现将我市企业名单(第三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生成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7日前报送所属高新区管委会、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申报,务必于12月11日上午前将本区域申请名单(样式见附件2)及企业相关纸质材料以书面形式正式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注意事项(一)申报企业可于12月23日前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相关情况,(二)名单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申请方式,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样式见附件3),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3〕73号)2.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3.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6日(联系人:陈侃、吴文莹,联系电话:2120099)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pdf附件2: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xlsx附件3: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