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按照“应返尽返”原则,经广泛宣传,企业自主申报,行业部门审查,现对拟享受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的企业名单和资金数额向社会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返还资金,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共5个工作日,联系单位: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938-8879316附件:张家川县2023年度稳岗返还企业花名册(第二批)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