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公告如下: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是以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社会认知度为目标,让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证、达标农产品的身份证,生产环节: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鼓励和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处罚,收储环节:收存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要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也应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对于未按规定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处罚,接力开展亮证行动,创新开展亮证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