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桂发改电力〔2023〕1028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南宁市充电设施补贴名单公示(详见附件),任何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补贴申请桩企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0日受理单位: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一里1号市发改委大楼14楼1405室联系人:许凤娇联系电话:0771-5776236附件:1.南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16-2020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xlsx2.南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16-2020年度充电设施运营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xlsx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6日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