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四批绿色建筑项目的公告发布时间:2023-12-0610:45浏览次数:221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我市宝鸡市中心医院港务区分院综合应急治疗中心、天玺云居、高新发展大都荟等3个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现向社会予以公告,附件:绿色建筑项目公告名单宝鸡市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服务中心2023年12月6日关闭打印上一篇:关于2023年11月水质的公示下一篇:宝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关于《宝鸡市城市建设档案动态采集归档管理系统》--档案流转签章传输归档管理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