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按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3年工作计划》(工信厅信管〔2023〕141号)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未建项目不可申报,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三、申报方式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11日前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送至市工信局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推进科,电子版申报书、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同步发至指定邮箱,联系电话:53569079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6号楼16楼6B1603邮箱:497672986@qq.com附件1.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2.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3.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