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3号)、《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苏财农〔2023〕48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51号、苏农计〔2023〕23号)要求,我县2023年度(2024年5月底前)必须完成推广使用加厚地膜15000亩、全生物降解地膜18000亩的工作任务,结合各镇(区、街道)近年地膜使用回收工作实际,现将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具体任务见附表),请对照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点部署的工作,规定了明确的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面积、农膜回收率等约束性指标,强化工作统筹,做好政策宣讲和技术指导服务,及时掌握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情况,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要认真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宣传,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的意识,如东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4日全县各镇(区、街道)地膜科学使用任务数镇(区、街道)加厚地膜面积全降解膜面积备注栟茶镇1200400曹埠镇1500400岔河镇750530城中街道500大豫镇205013310丰利镇1050400河口镇1000140掘港街道3000745马塘镇1350615双甸镇15050苴镇街道580240新店镇3500洋口镇10401000袁庄镇780120长沙镇15050合计15000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