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法务机构”是指法律服务业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业务收入需占机构年度总业务收入50%以上的知识产权、会计、税务、资产评估、金融、保险、基金专业类服务机构,二、奖励补助范围1、机构落户奖励2、人才激励政策3、办公用房补助4、举办活动补助5、涉外服务奖励6、平台建设奖励《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支持厦门自贸法务先行区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与厦门市、各区、自贸委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机构落户奖励、举办活动、平台建设奖励除外,三、申报周期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四、申报时间扶持资金申请时间为2022年4月1日8:00至4月30日17:00五、申报基本材料1、《厦门自贸法务先行区建设奖励补助申请表》(附件2);2、法律服务机构设立证照复印件;3、税务机关出具的法律服务机构税收缴纳金额证明等材料(申报举办活动、平台建设奖励无需提供),5、各项奖励具体申报要求及特定材料详见《支持厦门自贸法务先行区建设奖励补助申报要求》(附件1),向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机构提交的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并提供原件由受理人员核对,申请表、信用承诺书、文字证明等材料需加盖公章,2、享受机构落户、人员奖励、办公用房和涉外服务奖励的法律服务机构,须承诺自享受扶持政策起,5年内注册地、实际经营地不迁离厦门片区,税收关系不迁离自贸委;享受平台建设奖励的法律服务机构,须承诺自享受扶持政策起,5年内注册地、实际经营地不迁离厦门片区,附件:1、支持厦门自贸法务先行区建设奖励补助申报要求2、厦门自贸法务先行区建设奖励补助申请表3、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