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本市城镇户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以下八类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城镇低保家庭成员,3、残疾人,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5、军人配偶,6、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7、烈属,8、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不含因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及因病退休人员)二、申请条件符合条件人员到户籍所在社区(村)申请,就业确有困难人员是指经街道、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扶和推荐(有工作台帐记录),非本人原因,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三、申请材料辽宁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四、办理流程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六、办理地点(方式)鞍山市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5室窗口办理或线上办理七、办理结果告知现场告知或网上显示八、咨询电话0412-877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