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社[2019]119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申请人申请,社区和街道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并上报我局审核,张涛符合自主创业补贴发放条件,发放补贴资金共计100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55-3919854联系人:曾德美附:从江县2023年自主创业兑现总表(公示).xlsx从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