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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财政局缙云县水利局缙云县农业农村局缙云县林业局缙云县气象局关于印发《缙云县财政涉农项目整合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缙云县人民政府 | 2023-12-05
二、缙云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和业务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预算安排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五、缙云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重点主要为:重点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业务主管部门须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储备、立项、分配使用、监督检查、验收等项目环节管理,七、各部门、乡镇(街道)职责资金管理部门:县财政局负责涉农整合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分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发展建设规划,十三、项目立项程序(一)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安排的资金情况,第三章项目建设和管理十五、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组织实施,(二)业务主管部门对实施主体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及材料初审后,由业务主管部门收回财政补助资金:(一)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门视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提出财政资金预拨付意见商财政部门同意后预拨,预拨付资金一般不超过项目计划财政补助资金的30%,三十一、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在实施中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各主管部门根据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在三年内不安排相关财政涉农项目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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