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31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淳政办〔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实施主体申报、所属乡镇核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以下项目为淳安县2023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配套设施(集中育秧)提标改造拟立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联系人:杨佩贞电话:65030399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0号邮编:311700附件:淳安县2023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配套设施(集中育秧)提标改造项目实施计划表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5日附件淳安县2023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配套设施(集中育秧)提标改造项目实施计划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粮功区面积(亩)计划投资(万元)补助资金(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1大墅镇孙家畈村粮功区配套设施(集中育秧)项目淳安千岛湖墅夏家庭农场有限公司大墅镇孙家畈村50049.824.9GLP832育秧温室大棚1504平方米2汾口镇郑家村粮功区配套设施(集中育秧)项目淳安县汾口镇名彩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汾口镇郑家村50099.649.8GLP832育秧温室大棚3000平方米,30*60育秧盘20000只,叉车1台,运输车1台,托盘20只,3安阳乡下栖梧村粮功区配套设施(集中育秧)项目淳安县安阳乡名安家庭农场安阳乡下栖梧村93083.641.8GLP832育秧温室大棚3000平方米,催芽暗室80平方米,育秧盘30000只,烘干中心及加工中心配套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