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促进吴中区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列入区服务业规上统计库中的新兴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给予楼宇运营主体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新入选的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对上年度新入选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认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收入首超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检验检测认证企业或机构,对上年度新认定的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新认定的苏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