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和本局审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山和平路一店、广西三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2家企业符合申请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条件,补贴金额共6000元,现拟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3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12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西灵山县县城江南路十里路段363号,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附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申请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5日文件下载: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申请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