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五)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三、工作流程(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2月14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一份,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单位+项目类别+市(州)”,(二)我厅将对推荐项目进行遴选,发布省级试点示范项目,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