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支撑服务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3〕5号,现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工作,一、申报要求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含培育对象)条件要求,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明确创建意愿的龙头骨干企业(机构、平台),二、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应参照《管理办法》制订明确清晰的创建工作方案,三、申报推荐方式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机构)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我厅将根据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整体布局和申报推荐情况,择优确定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四、推荐工作要求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附件:1.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申报书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1日(联系人:梁家中,邮箱:liangjz@gdei.gov.cn)附件:1.附件1: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申报书.doc2.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