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流通现代化和促消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滨海县人民政府 | 2023-12-02
各相关企业、单位:根据预算管理和《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工贸〔2020〕130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22〕4号)等相关规定,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23〕38号)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流通现代化和促消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本次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流通现代化和促进消费,二、申报条件项目申报的企业、单位,4、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三、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的企业、单位须对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规定的项目类型进行申报,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项目申报的企业、单位向县商务局申报,并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的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材料清单),2、项目申报的企业、单位须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全过程各环节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和信用查询报告,将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试行)》(苏商财〔2017〕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项目申报的企业、单位须对照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5、本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12月8日前一式两份报至县商务局1114室(县行政办公中心11楼),附件:1、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2、省级推动流通现代化和促进消费项目申报指南.docx滨海县商务局2023年11月29日。

更多精选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2023-12-02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