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荆门市商务局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门市商务局 | 2023-12-01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市级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同意,荆门市商务局荆门市财政局2023年11月29日市级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定商务领域支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双监控”等,(二)市财政局负责按照预算管理规定下达专项资金、对部门使用专项资金进行监控,(三)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属地内涉及市级专项预算的编报、绩效目标设立并组织项目评审、报批、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双监控”,(七)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要支持的其他重点商务事业发展项目,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综合考量年度重点支持方向、各地工作任务、项目储备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因素,项目资金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应包括目的依据、资金定性和用途、职责划分、分配办法、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实施期限等内容,第九条申报人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规定的支持对象、用途范围、申报条件等,(一)市商务局、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申请设立、编报年度专项资金(专题)预算时,应按规定设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依照有关规定停止其申报商务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资格。

更多精选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2023-12-01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