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湛财农〔2023〕84号)精神,我市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扶持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项目主体16家,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署名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59-6681169,联系人:周翔联系电话:6681169附件1: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拟扶持对象名单.xlsx附件2: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资金拟扶持对象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