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批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运用促进类)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项目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等11家单位符合资金补助条件(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需实名并书面形式向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反映,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魏老师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电话:0574-89189862附件:1.2023年第四批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运用促进类)知识产权保险项目拟补助名单.docx2.部分国家示范企业资助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