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2023年12月1日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等文件精神,二、扶持方式(一)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1.对获得国家、上海市认定的新建或新引进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可最高按1:1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区级资金匹配,(二)支持科技企业发展8.对首次通过认定的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给予20万元的奖励,按1:1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区级资金匹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资助,可最高按不超过1:1比例给予区级资金匹配,同一企业获区科技创新项目资助不超过3次,可最高按1:1比例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区级资金匹配,可最高按1:0.5比例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区级资金匹配,可最高按1:0.5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区级资金匹配,可最高按1:1比例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区级资金匹配,对科技园区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可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