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全县各镇2023年11月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1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如有异议的请反映到我局,联系人:黎晓玲电话:0774——2682433,附件:苍梧县养殖场(户)自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统计月报表(2023年11月)苍梧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日文件下载:苍梧县养殖场(户)自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统计月报表(2023年11月).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