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为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每个入驻实体每季度实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60%补贴,每季度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现对在南昌市西湖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体在2023年第三季度至2023年第四季度创业期间运行费补贴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91-86292636、0791-86565245,附件:西湖区梦想小街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补贴企业明细表(2023年第三和第四季度)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