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见附件1)和省工信厅相关通知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具体要求见《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2),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应在南京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工信部,三、工作流程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高度重视,A4纸双面打印)和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报送至我局各申报方向联系人处。